(民都鲁16日讯)行动管制令进入第三阶段,民都鲁警方开始加强管制,对付违法的民众,除了发现竟然有理发院违令营业外,也成功于昨日逮捕17名违反行动管制令的男女,并全数带回警署进行调查。
民都鲁警区主任祖基菲里警监受访时指出,行动管制令于昨日进入第三阶段,为了抵制疫情的传播,警方唯有选择加强管制,严厉对付“不听劝”的商家和民众。
他提及,警方在封路并更换路障地点后发现车流量非常多,民众总是以不同的借口告知警方外出的理由,包括前往超级市场、修车厂、购买食物、前往医院复诊等,即便塞车依旧减少车流量。
面对许多网民的指责,他也表示除了民众之外,许多前线人员也需要开车工作,包括获得批准营业的超级市场、银行职员、餐饮业的业主、员工及外送员,因此在使用相同路段时,就会出现车水马龙的状况。
祖基菲里续称,警方在行动管制令开始迄今都不曾放软态度,因此促请民众不要试著挑战警方,如今警方不仅会开罚单给违法的民众,也会将他们带回警署接受调查。
警方更严厉执法
民都鲁警方是于昨天早上10时开始进行抽检及巡逻工作直到昨晚10时,成功逮捕17名分别12名男子及5名女子,年龄介于19岁至64岁,他们除了被警方开出罚单,也被带回警署接受调查。
昨日被捕的民众分别违法营业的商家及员工、在道路上溜达的民众及车内超过一人却无法给予合理的理由的人士。
“虽然修车行被批准于每个星期二及星期四营业,但昨日(星期三)警方却发现有罔顾法令的商家开门营业,分别于丹绒峇都及阿邦加劳路,警方唯有将商家及员工逮捕,并带回警署接受调查。”
理发院违令营业
除此之外,警方也在双溪邦南的店屋处发现一间违法营业的理发院,而理发院是不被允许在行动管制令期间营业。
祖基菲里表示,被逮捕的民众因抵触2020年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法令第11(1)条文,而被警方开出1000令吉的罚单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他们均也因抵触刑事法典186条文阻碍公务员办公而被提控,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2年监禁、多达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警告民众应遵守行动管制令,因在第三阶段,警方将会更严厉的对付违法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