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7日讯) 霹雳州今日共有11人因违反行动管制令而被提控,全都俯首认罪,其中10人每人被罚款1000令吉,另一人则被判入狱6个月。
11名被告中,6人是巫裔男子、一名华裔男子及4名来自印度的男子。当中,4名印度籍男子及一名巫裔男子在华都牙也法庭被提控,另5名巫裔男子则在打巴法庭被控。
而唯一华裔男子除了违反管制令,也触犯刑事法典第457(破门行窃)条文,于太平法庭被提控,两项罪名分别被判入狱6个月及12个月,是唯一被判入狱的被告。
他们全在2020年传染病防范及控制条例第3(1)条文(疫区内措施)下被控,并可在第7条文下判罪,一旦罪成,可罚款1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首宗案件4名来自印度的被告,分别是慕都玛里(37岁)、达努斯古迪(42岁)、拉玛莫迪(28岁)及拉士玛南(30岁),次宗案件被告是42岁的赛夫安努亚。
根据控状,4名印度人于3月25日晚上10时,离开布先大路理发店的居住范围,群聚在布先大路旁,违反行管令。
次宗案件被告被控于3月25日晚上10时,离开督亚冷路第6英里重组村的居住范围,群聚在华都牙也巴甲新村。
推事最后决定,判处每名被告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4名印度人将以监禁4个月取代,而巫裔被告则以3个月监禁取代。
第3宗案则涉及5名20至30岁的巫裔男子,他们于本月26日,凌晨零时10分,逃出地摩的居住范围到打巴彭亨路一间廉价屋的路旁进行群聚,每人被罚款1000令吉。
第4宗案,一名35岁无业华裔青年李锦庆面对2项控状,即于今年3月24日晚上约8时,破门行窃太平圣淘沙花园第9路一间住家,抵触刑事法典第457条文,罪成可判最高5年监禁,并可另加罚款。
次控状指他在3月24日,逃出后廊苏丹路的居住范围,到圣淘沙花园第9路,抵触2020年传染病防范及管制条例第3(1)条文。
法庭宣判被告分别入狱12个月及6个月,惟刑期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