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4日讯)一名患有视觉障碍的男子被控鸡奸17岁亲生女儿,今日被提控上怡保地庭,面对3项非礼案及2项鸡奸罪名。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否认有罪,怡保地庭法官诺拉斯玛允许被告以2万5000令吉及一人保外候审。
法官也谕令被告不得骚扰受害者及证人,同时每月必须到警局签到,否则取消保释。案件择定2月27日过堂。
来自华都牙也的43岁被告,与砂拉越籍妻子育有2男2女,受害者是夫妻俩的其中一名女儿。
事发后,被告妻子已携带一对女儿,包括受害者返回砂拉越生活,剩下被告照顾一对年约10余岁及仍求学中的儿子。
根据其中3项控状,被告涉嫌于去年12月26日至27日的下午5时期间、今年1月7日下午约3时30分,以及今年1月13日下午约3时,分别在华都牙也双溪德拉新村住家的厕所、客厅及睡房,以肢体碰触其17岁亲生女儿的私处、私处和臀部,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14(d)条文。
在上述法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可被鞭笞,以及可被警方监管1至3年。
另外2项控状指出,被告涉嫌于去年12月26日至27日的下午5时期间,以及今年1月7日下午约3时30分,分别在华都牙也双溪德拉新村住家的厕所和客厅,以其性器官放入17岁亲生女儿的肛门,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377C(未经同意的违反自然性行为)条文。
在上述法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5至20年,可被鞭笞,以及可被警方监管1至3年。
此案副检察司诺法哈娜以担心被告骚扰受害者及证人,以及案件对受害者带来的创伤为由,反对让被告保外,否则建议法庭将保释金制定在3万令吉。
被告辩护律师凯鲁法鲁求情指被告没有工作,持有残障人士(OKU)卡,今靠援助金养家过活。
他指被告向法庭保证不会骚扰受害者及证人,希望法官允准保外,并将保释金数额制定在合理的范围内。
图说:
涉嫌非礼及鸡奸亲生女儿的男子周五在步离法庭时,全程以头套遮盖脸部,躲避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