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5日讯)3名泰国籍男女准备前往我国旅游胜地云顶高原游玩,但他们在未申报情况下,从玻璃市巴东勿刹移民、关税及检疫大厦带入142万5000令吉巨款入境我国,而遭玻州关税局全数充公。
该局是于周二下午3时40分,截查一辆泰国注册号码轿车时,揭发此事。
这笔巨款分别收在两个帆布袋,再放在车后厢,并用衣服遮盖,试图隐瞒执法员。
玻州关税局主任万诺今日召开记者会说,3名年龄介于22岁至32岁的1男2女,相信是来自泰国曼谷。
“他们共乘一辆轿车,并使用合法通道入境我国,但所带入的巨款都未向当局申报,也没获得国家银行发出的批准文件。”
他说,相信3人是打算在云顶高原游玩时,使用那笔巨款。
他指3人从本月4日起被延长扣留至本月18日。此外,嫌犯一辆价值1万5000令吉的丰田雅力士轿车也被充公,以协助调查。
此案在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a)条文(235法令)下调查。
此案也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获益法令28B(1)条文调查,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8B(3)条文下判刑。罪成者可面对最高300万令吉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人携带超过1万美元(约4万1400令吉)出入境,都必须申报,否则抵触相关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