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3日讯)槟城大桥休旅车被撞连人带车坠海案今日在法庭续审,控方传召包括死者梅匀鉼父亲在内的共3名证人供证,死者父亲表示,事发后是儿子友人上门告知他噩耗,并要他保持冷静前往警局报案。
死者梅匀鉼的父亲梅氏(64岁)说,他是退休人士,有两名儿子,其中一人是死者梅匀鉼。
他说,事发当天下午3时在家睡午觉时,听到有人按门铃。他去开门后,儿子梅匀鉼的一班友人询问儿子在家吗?
“我回应对方,匀鉼去参加朋友的生日派对。较后,孩子的朋友要我冷静,并给我看手机里的视频,然后要求我去向警方报案。我当时也不能做什么,唯有立刻去报案。”
他说,报警后警方要求他回家等消息,并没告诉他儿子涉及一宗死亡意外。
他也指最后一次见到儿子是今年1月19日下午5时30分,当时儿子向他借车去槟城参加朋友的派对。
他说,隔日早上见儿子没回家,他及妻子都有致电儿子,手机有响但没人接听。
“事发后,我有前往吊车厂,吊车员告诉我这是我的休闲车,我是从‘P’贴纸上认到这是我的轿车。”
除了梅氏,控方今日也传召32岁女交警黄秀红(译音)及一名南北大道巡逻员安若。
主控官努阿菲卡表示,此案还有6名证人需出庭供证,包括在事发后提供视频的一名司机,法官阿扎尔法利兹将案件展至1月21日及2月10日早上10时30分续审。
此案被告维迪斯被控于今年1月20日凌晨3时,在槟城大桥从槟岛往北赖方向的4公里处,危险驾驶导致21岁公路使用者梅匀鉼死亡,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 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一旦罪成可面对至少2年监禁,最高10年,以及罚款至少5000令吉,最多2万令吉,从被判日算起吊销执照至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