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 涉及贩卖大马卡给外籍人士的一名槟州国民登记局助理主任及另5名本地华裔男子的案件将于明年4月进行审讯,惟基于其中一名中国籍证人将被遣返回国,所以这名证人会先在10月杪供证。
槟城高庭法官拿督阿达今日在该案过堂时说,审讯日定于明年4月6日至10日,并有30个证人供证。
不过,副检察司乌赛尼表示,由于其中一名证人,即要求伪造文件者尤卓明(译音)目前人在监狱,并将于11月13日服刑完毕后被遣返回国,因此要求在10月29日至31日提早供证,并获得法官批准。
要求联合审讯
这6名被告是因涉嫌在2019年1月至2月期间,因伪造或贩卖尤卓明的出生纸和身份证,而抵触《2007年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而被控上庭,而其中一名被告赖振华(译音)被控多一条贩卖伪造护照的罪名。
一旦罪成将监禁不少于7年及不超过15年,也会面对不少于5万令吉及不超过50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原本这6人的案件是个别审讯,但乌赛尼要求联合进行审讯,因为他们的控状、案件、证人、伪造文件都一样,除了有些被告有额外罪名。
无论如何,这却遭到所有辩护律师的反对,原因之一是还未收到提控文件,目前只拿到控状。
阿达之后批准联合审讯,并定于10月10日在高庭1过堂,及规定副检察司必须在那之前把所有相关文件交给辩护律师。
至于他们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66条文(伪造文件)的案件,则在地庭过堂。
新闻背景:中国人不谙国语揭发
一名持合法大马卡的中国籍女子到诗布朗再也移民局办理护照,因不谙国语而引起执勤官员质疑。警方于5月31日接获国民登记局投报,经调查后揭发该局内有官员与伪造身份证的不法集团勾结。
据了解,犯罪集团会接获10万至60万令吉报酬,数额胥视服务对象的要求。
有6人是在9月12日时因涉嫌抵触《2007年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刑事法典466条文(伪造文件)等法令而被控上庭。
当中,首被告槟州国民登记局助理主任莫哈末法依祖(34岁)共面对11项指控。另外5名在此案担任仲介的被告,分别是拥有拿督头衔的赖振华(56岁)涉及5项控状、罗展昌(34岁)4项控状、钱冠才(36岁)6项控状、叶清华(43岁)4条控状及法依查陈(66岁)2项控状。(人名皆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