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15日讯)释照亮法师被指性侵少年案,首日开庭审讯,率队展开逮捕行动的玛吉警长供证时指媒体报导错误,澄清警方没有闯入厕所逮捕被告,也没有使用武力制伏被告,而是被告自行步出厕所,让警察扣捕。
释照亮法师俗名陈国保(译音),今日被传召上庭审讯,身穿僧服的他淡定坐在被告栏内,聆听证人供证,他也持笔纸做笔录。其辨护律师分别是黄永康及王家乐。
释照亮法师共面对3项控状,皆为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鞭笞。
第一位出庭供证的证人是昔加末警区总部反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主任玛吉警长(52岁),他是负责率队前往森州武吉不兰律妙法寺逮捕被告的警官。
主持官苏莉亚娜副检察司念出被告被捕过程的案情报告,办护律师黄永康针对此报告,追问玛吉的逮捕行动过程。
玛吉供证时指出,他是在2019年1月15日接获情报后,同年1月16日,凌晨12时45分抵达上述地点展开逮捕行动,当时共有20名警员参与行动,包括昔加末警员及武吉不兰律警员。
在律师询问之下,玛吉承认,这项逮捕行动并没有逮捕令。当时他是身穿警察外套展开行动。
玛吉指出,有关庙宇与住宅区有一段距离,警方抵达时,他看到一位和尚在庙宇范围内,和尚看到警方便转身进入庙宇。
“警方拍门要求开门,可是没人回应,但有听到庙宇内传来开关门声音及风扇转动的声音。”
玛吉透露,警方在庙宇外等待了10分钟,只好破门而入,并分成两步骤进行,第一步骤是他和另一名警员率先进入庙宇,第二步骤是其他警员随后进入。
他说,当他进入庙宇,站在被告的房间外喊两声“警察!警察!”房门并没有锁,警方推门准备进去时,看到被告从房内的厕所走出来。
“被告没有反抗,警方也没有使用武力制伏他,警方告诉被告他们前来的目的,而被告也表示明白。”
黄永康取出新闻剪报询问玛吉,根据报导,指警方闯入厕所逮捕被告是否正确,玛吉指媒体报导不正确,澄清警方在这项逮捕行动中,并没有拍照及录影。
但黄永康质疑,警方凌晨1时逮捕被告,其实并不能第一眼就能认出庙宇内的和尚就是被告。玛吉承认,其实当时他并不能确定庙宇内的人就是被告,他只是怀疑而已。
黄永康指案情报告中指被告被捕时不合作,玛吉表示不认同报告的这段写法。
供证日期排学校假期
为方便涉案少年出庭供证,承审法官同意主控官的要求,谕令涉案少年供证日期安排在11月24日之后。
释照亮法师被指性侵少年案首日开审,共有数箱证物呈堂,第二位证人昔加末警区证物室警员阿兹哈里一巡伍长,证实这些证物是此案证物。
主控官向法官要求,把涉案少年供证日期安排在学校假期,以方便学生出庭供证。
审理此案法官拉西达同意把少年供证日期安排在11月24日之后。而此案下一个审讯日期订于9月22日。
此案是今年1月期间爆发,活跃大马佛教界的54岁释照亮法师,遭未成年的佛学班学生报警指控涉及猥亵行为。警方证实接获2名少年投报,分别15岁及16岁。
马来西亚佛教总会当时发表文告,指将全面停止该法师的职务及弘法活动,如果证实其罪行,将会要求他离开还俗,并接受法律制裁。
释照亮法师面对的3项控状:
(1)第一项控状:被控于2018年3月初,下午3时,在昔加末慈光亭猥亵一名15岁少年。
(2)第二项控状:被控于2019年1月5日,上午10时左右,在昔加末慈光亭猥亵一名少年。
(3)第三项控状:被控于2017年8月4日,上午9时许,在昔加末慈光亭猥亵15岁少年。被控于同年8月18日,上午9时许,在同样地点猥亵同一名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