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误信多年好兄弟献议土地融资计划,男子找来经商伙伴合资参与投资,岂料被卷走83万令吉,苦苦追讨多年仍不愿偿还,愤而三度报案。
黄姓华裔商人表示,他是于2014年中旬,接获一名相识20年中学同学兼好友告知,正在招募合伙人一同参与购买金马伦一市价4000万令吉土地的融资计划。
他说,当时表示告知可透过在土地局中的人际关系,为该土地争取到比市价更低的“好价格”,还坚称该区未来将有项华丽的发展计划,日后成功转手售出的话,可赚取翻倍利润。
他透露,基于与该友人多年情谊,而且其家境富裕,多位家族成员皆是上市公司老板,再者友人不断催促,指购地手续必须速战速决,先把土地抢购下来,一切再从长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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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友人的催促,我便找来陈姓商人,两人合资于2014年9月份以支票和现金等方式汇款了50万令吉给友人。”
他说,随后友人再以资金不足为由,分别于2014年10月至11月间,要求二人再次汇款33万令吉,因此黄陈二人前后共交付该男子多达83万令吉。
黄姓男子今日连同陈姓商人在行动党联邦直辖区公共投诉局主任游佳豪陪同下,召开记者会陈述了以上事发经过。
他表示,友人也承诺会成立公司进行购地事宜,2年内即可呈交且转手,随后两年3人依然有相约外出讨论土地买卖近况,惟两年间友人不曾携带他们前往巡视该土地或出示过任何相关文件。
直至2016年下旬,两年届满,所谓的土地转手和翻倍利润依旧没有下文,黄姓男子就起疑追问,友人仅轻描淡写地说投资失败,将会分多次偿还他们二人,但之后友人却屡次回避,最终更是联系不上。
“我们也曾上门找对方,惟对方却不断更换住处。我们见追讨款项不果,便于2016年12月、2018年2月,及2019年5月3度前往警局报案。”
他透露,警方曾传召友人出面录供,对方却矢口否认收受过二人一分一毫,撇得一干二净,直到他拿出先前签署的个人协议,以及一些银行转账及支票副本等证据,对方才改口称拿过二人的钱。
黄姓男子表示,截至昨日(12日)中午警方才联系二人,告知该案将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欺)展开调查,可事经多年却仍未有任何人在案件中被拘捕或提控。
另外,陈姓商人表示,他们曾听闻对方过去曾打著同样的幌子,到处寻找受害者掉入土地融资陷阱。他怀疑,对方是通过这种敛财方式,如今才能过奢华生活。
对此,游佳豪表示,在这起事件里,两名事主只希望能尽速取回全数款项,也希望警方能加快调查进度。至于是否对该名友人采取提控等法律行动,则胥视日后与警方跟进结果而定。
他也劝诫民众,当面对丰厚的、离谱的高回酬及利润的投资时,那么且务必三思,才决定是否要进行该投资。
今日出席记者会的包括公共投诉局副主任林晋伙、甲洞国会议员助理赖俊权及服务中心助理苏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