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6日讯)一名彭亨森林局前女性行政助理因于2015年起,长达两年涉及10项伪造文件的罪行,并成功索取到8万4520令吉的助孕医药金,被判罚款4万令吉。
审理该案的初级法庭法官莫哈末卡查利于今日,宣读了上述针对该名33岁被告玛祖英的判决,若她无力偿还罚款,或将以6个月监禁取代。
据悉,来自林明的被告遭指控,于2015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7日间,伪造声称在关丹国际伊斯兰大学(UIAM)附设医院的生育中心接受助孕治疗的文件。
据了解,被告最早是在2014年5月2日至2015年7月31日间进行了助孕治疗,尽管成果失败,但被告依然向彭亨财务单位提出申请,并成功索取9020令吉的医疗用费。
2016年已离婚的被告,之后如法炮制,伪造医院发出的助孕治疗文件,再索取了总额介于7075至9420令吉不等的助孕治疗费,彭亨财务单位也将批准的金额汇入3个分别属于被告的银行户头中。
被告的行为已经触犯《刑事法典》第464条文(制作假文件),并可在同条法令第465条文(伪造信函)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两年,或者罚款,或是两者兼施。
被告犯下上述罪行的时间正值在彭亨森林局服务,直至2017年她被调迁到彭亨农业局为止。
审讯过程中,反贪污委员会副检察司西蒂沙拉再纳提呈了被告在犯罪过程中,使用的医生助孕治疗的伪造文件。
被告玛祖英的代表律师拿督仄阿兹马则在法庭上透露,被告目前已离职,并与家人同住。
“被告曾于2018年8月16日致函到彭亨财务单位,坦言将会偿还所有虚报的款项,惟被告至今仍未得到后者的答复,虽然她犯下了罪行,但希望法庭能以罚款代替监禁,当做给被告一次机会。”
被告是于今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出庭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