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3日讯)66岁歌唱比赛男评审非礼女评审案今日在大山脚法庭过堂,由于控方需要提呈文件,案展至8月28日过堂。
被告林国辉今日身穿红色上衣、蓝色牛仔裤和黑色皮鞋,一脸平静,由一名亲人陪同到大山脚法庭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林国辉于6月2日下午5时50分,在某广场举办的歌唱比赛,使用暴力意图非礼一名38岁女评审的胸部,触犯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
在此罪名下,一旦罪成可判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阿菲克希查米表示,今日只呈上文件,而推事阿兹哈将此案展延至8月28日过堂。被告代表律师为章建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