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一名女商人因藏有88双国际名牌仿冒鞋,今日被提控上庭,她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万4000令吉。
被告林秀风(译音,56岁)被控于去年1月28日下午2时,在吉隆坡时代广场一间店铺藏有88双各国际品牌仿冒鞋,抵触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第8(2)(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8(2)(B)条文下被控。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每双鞋子罚款1万令吉,或监禁3年,或者两者兼施。
被告今日在推事庭面控时,承认上述罪状。她向法庭求情时声称,自己并不知晓所持有的商品被盖上仿造的商业盖章,同时因为此生意无法经营而没有稳定收入。
推事玛妮拉针对被告的3项罪名判处罚款1万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依据3项罪名,分别以两个月、3个月及4个月监禁代替。
此案主控官为贸消部官员寇迪迦,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