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1日讯) 2名华裔茶室业者被移民局揭雇用非法外劳,反企图以5000令吉贿赂执法人员,结果今早在反贪污法令下被控,2人否认有罪,获怡保法官允准各以1万5000令吉及一人担保下保外候审。
2人分别是第一被告邓文民(51岁,译音)及第二被告朱志成(47岁,译音),他们周三一早被霹州反贪会成员押往怡保怡保反贪法庭法庭面控时,全程神情黯然。
根据控状,两人被控于2017年10月13日下午约4时,在九洞美露一间连锁快餐店,企图以5000令吉贿赂移民局执法人员,以做为不对付朱志成在万里望一间茶室,雇用4名非法孟加拉外劳的条件。
2人因此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17(b)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罪,并可与相同法令第28(1)条文同读。
一旦在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24(1)条文下判,被告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同时罚款至少5倍的贿款或1万令吉,视罚款以何者为高。
此案副检察司努鲁娃希达要求法官将2名被告的保释金各设在2万5000令吉,惟第一及第二被告的代表律师莎希达及莫哈末凯鲁则提出多项理由,要求法官减低保释金。
法官英德拉内鲁最后允许每名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另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案件订8月2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