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9日讯)一对六旬泰籍夫妇企图走私山猪肉出境不果,今日上庭面控时俯首认罪,罚款各4万令吉及监禁3个月!
参猜希迪潘(62岁)及琵西妮(60岁)周一上午约9时,被吉打州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押上亚罗士打法庭面控,2人在庭上听取翻译员念出控状后认罪。
根据控状,2名被告被指于7月23日下午3时,在吉北巴东得腊县马泰边境太子城榴莲勿隆关税、移民及检疫大厦,被发现使用泰国注册车牌的丰田轿车出口野生动物部位,包括3个山猪的头部,抵触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65条文。
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罚款不少过2万令吉和不超过5万令吉,以及监禁不超过1年。
2名被告向法庭求情,两夫妇在泰国并没有工作,只是在家照顾2名孙子,要求法官轻判。承审此案法官穆达扎迪最终判决2名被告罚款各4万令吉及监禁3个月。
据了解,专程从泰国前来亚罗士打法庭聆听判决的2名被告女儿及家人,仅准备了2万5000令吉,因此,无法为他们缴交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