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15日讯)印裔未成年少女及男友涉嫌谋杀亲哥哥案,两名嫌犯遭警方二度延扣后,今日遭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提控,并在刑事法典第34(同谋)条文下同读。
同时,基于两名嫌犯的年龄分别只有14及15岁,未成年,因此案件交由少年法庭审理,法官将此案定于8月28日过堂。
至于2名嫌犯的3名同学,虽在上周三(10日)因手机对话内含有预谋杀害死者斯里达南的嫌疑,遭警方逮捕及延扣5天助查。
惟太平警方今早向媒体证实,上述年龄介于14至15岁,2男1女的嫌犯同学已转作此案的污点证人,因此已刑事程序法典第118条文下,获得口头保释。
警方是于7月7日,中午12时18分接获民众投报,指在甘文丁湖景园第2巷门牌11号住家的后巷发现一具尸体,经确认后证实为太平爱德华七世中学的中五学生斯里达南(16岁)。
警方调查后,当天即逮捕了死者14岁的妹妹及15岁的妹妹男友,两人也承认杀害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