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9日讯)巴生三姐妹花涉及高回酬投资诈骗,今日在巴生推事庭共面对多达25项控状!3被告皆不认罪,获允准以10万9000令吉作为保释。
陈姓三姐妹是于今早被带上巴生第三和第四推事庭面对提控,两庭推事都择定将此案展延至7月12日(周五)过堂。
第一被告陈慧莲(音译,36岁),第二被告陈慧箐(42岁、音译)和陈慧美(40岁、音译),分别被控在今年2月至3月期间,在巴生南区向多名受害者,以高回酬投资进行诈骗。
三名被告进行诈骗的涵盖范围遍布巴生南区,包括圣淘沙花园、安达拉斯花园、武吉丁宜和绿林镇,分别向多个受害者进行诈骗。
根据控状,3人个别抵触刑事法典第420(诈骗)条文,一旦罪成,监禁最少1年或最高不超过10年,或罚款。
第一被告拥有多项控状,主要以同样的手段引诱受害者,去投资一项不具名且不存在的投资项目,而且被保证可获得固定的回酬。
另外,第一被告也被指控盗领受害者的存款,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3(不诚实盗用财务)条文;一旦罪成,监禁不少于6个月和不超过5年及鞭笞,同时被告的护照也将被扣留。
三名被告的辩护律师瓦拉祖米在庭上透露,第一被告陈慧莲是名家庭主妇,需要照顾两个年龄尚幼的孩子;丈夫是个罗里司机,由于收入微薄,无法支付高昂的保释金。
她指出,第二被告陈慧箐则是名自由会计师,第三被告陈慧美是超市销售员。两人收入微薄且单身,恳请推事降低保释金。
唯,在辩护律师的求情下,第三推事莎丽哈和第四推事罗斯里兹都未从轻发落,所累积的各项控状,最低保释金3000令吉,最高1万令吉。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诺苏海丽副检察司,三名被告的控状累积多达25项,三人须缴付10万9000令吉才能保释外出。
新闻背景
巴生南区警区于今年5月10日,接获一华裔女商人投报,指被“高回酬”投资诈骗误导,至少有18人受骗,涉及金额高达130万令吉。
巴生南区警区主任三苏阿玛披露,警方为此开启9个档案调查此案,并于6月9日、12日及13日,先后逮捕5名华裔女嫌犯。
他指出,嫌犯声称有关投资计划可在不蒙受亏损的情况下,定期获得丰厚回酬,岂料受害者在投资多时,惊觉连本带利都被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