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29日讯) 一名疑似伊斯兰国(IS)头目的建筑工友,今日在瓜拉登嘉楼地方法庭面对8项控状,包括涉嫌密谋杀害4名大马公民、招募恐怖分子,企图对梳邦再也百年老庙斯里马哈马里安曼兴都庙发动恐怖袭击!
被告马哈迪马末(34岁)在法官旺阿兹玛耶谷宣读控状时,只是不断点头,表示明白所有指控。
根据第一和第二项控状,马哈迪马末被指控透过智能手机的WhatsApp即时通讯应用程式,在“真正的灵魂”(Sejati Sejiwa)的群组中寻求支持,策划纠众对梳邦再也百年兴都庙发起恐怖袭击,并且密谋企图杀害4名马来西亚公民。
被告被指控于今年1月7日至5月5日期间,在乌鲁登嘉楼某甘榜犯下以上罪行。根据刑事法典(574法令)第130J(1)(b)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或最高监禁30年或罚款。
至于第三项控状,马哈迪被指控为Sejati Sejiwa的聊天群组成员提供军火训练,以为发动恐怖袭击而作准备。根据刑事法典(574法令)第130F(a)条文,一旦罪成将判监最高30年或罚款。
至于第四项控状,他被指控教唆和命令聊天群组内的成员发动恐怖袭击。根据刑事法典(574法令)第130F(b)条文,一旦罪成将判监最高30年或罚款。
接著第五和第六项控状,马哈迪马末被指控拥有6条管状炸弹,一把CZ75B半自动手枪和15发子弹,作为发动恐怖袭击用途。根据刑事法典(574法令)第130JD(1)条文,一旦罪成将判监最高30年或罚款。
针对第七项指控,该名男子被控透过聊天群组来招募恐怖袭击成员。根据刑事法典(574法令)第130E条文,一旦罪成将判监最高30年或罚款。
根据最后一项控状,马哈迪马末被控在其持有的手机内,含有伊斯兰国Daesh组织和涉及暴力事件有关的资料。根据刑事法典(574法令)第130JB(1)(a)条文,一旦罪成将判监最高7年或罚款,或没收上述有关物品。
有关案件的诉讼由副检察官莫哈末伊扎努丁负责,而被告并没有代表律师。法庭择定于7月9日过堂,被告不获准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