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讯)4名男子利用长途巴士非法将鸡只从吉兰丹“快递”到新山遭执法单位取缔, 柔州兽医局将“鸡主”提控上庭,4人皆认罪,各被判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偿还则须坐牢3周取代。
柔佛州兽医局与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在去年4月7日上午11时20分,在新山拉庆巴士总站展开取缔行动,发现一辆长途巴士非法运载违禁物品,从巴士储物处起获9只活鸡和4只死鸡,另也起获50只喜鹊。
4名鸡只主人皆来自吉兰丹,他们分别是诺尼汉(41岁,非法运送7只鸡);莫哈末祖希米(27岁,非法运送4只鸡);拉惹艾法沙(27岁,非法运送1只鸡);及法兹(47岁,非法运送1只鸡)。
4名被告被指在没有柔州兽医局所发出的批准函件下,非法利用长途巴士运送鸡只,抵触2005年柔佛州禽流感管制指令,可在2013年动物法令第36(7)条文下被判刑,最高刑法罚款不超过1万5000令吉。
4人今早在新山推事庭聆听控状后,皆俯首认罪,承审案件的推事诺拉希达判处每名被告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偿还,则以坐牢3周取代。
另外,其中3名活鸡的主人,也被谕令支付柔州兽医局有关鸡只照顾费,有关费用分别是716令吉04仙,以及109令吉51仙。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是来自柔佛州兽医局的官员莫哈末法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