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8日讯)继昨天被控4项贪污罪之后,36岁华裔警官颜志良助理警监(译音)今日被加控多一项贪污罪。
他涉嫌两年前向一名男子收取150万令吉的贿金,作为贩毒案私下结案的报酬,今日被提控上地庭,惟他否认有罪。
被告是来自武吉安曼警察局总部的助理警监,他在聆听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在法官罗兹拉面前否认有罪。
他被控接受38岁的Victor Goh的贿金,以作为撤销所涉及的贩毒案的部分酬劳,后者当时因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接受调查。
被告因而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第24条文下被治罪。
主控官为来自反贪会的旺阿末尼占副检察司,他建议法官让被告以10万令吉和2名担保人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张家森(译音)则以当事人于昨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后,已为同个案件的8条控状缴交8万令吉的保释金,因此要求降低保释金额至1万令吉。
法官罗兹雅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和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4月29日过堂。
被告在昨天面对4贪污罪,其中2项控状指他在2017年3月29日及30日,先后向林卓翔(译音)收取80万令吉及17.5万令吉,作为撤销Victor Goh所涉及的贩毒案报酬。
另2项控状指他在同年4月28日及6月13日,向杨国华收取30万及7.5万令吉贿金,作为撤销同一名嫌犯贩毒案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