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讯)涉嫌向巴西古当金金河倾倒化学废料的两名华裔废轮胎厂业者,今日再遭环境局提控,各面对15项控状。两人否认有罪,法官批准他们各以14万1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在外,但新加坡籍被告必须在每个月的第一天,向巴西古当警局报到,直到案件审结。
两名被告叶勇亮(42岁,译音)及王竟超(34岁,新加坡籍,译音)是今日上午约9时25分,被警方带到新山地庭面控。
根据控状,两人分别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下的空气素质条例(2014年修正)面对8项指控,以及在规范废料条例(2015年修正)下面对7项指控。
在空气素质条例的控状中,两名被告被指身为公司负责人,却没有监督受处理的工业废料对于空气的影响,因而触法。
规范废料的控状,则指两名被告身为公司负责人,没有定时向环境局呈报已被规范为有毒工业废料的物品及其处理方式。
在空气素质条例下,一旦被定罪,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不超过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在规范废料条例下,一旦被定罪,可被判不超过一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控辩双方今日经过长达近一小时的争辩,承审地庭法官加来尼在休庭15分钟后,批准两名被告在空气素质条例控状下,以每项控状1万5000令吉由一人保释。在规范废料控状下,每条控状保释金为3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进行保释。
展延4月30日过堂
法官强调,由于王竟超非大马公民,必须在每个月第一天向巴西古当警局报到,直到案件审结。在昨日的首次提控中,法庭原本是不批准王竟超保释的。
此外,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4月30日过堂。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阿斯拉夫,被告代表律师则为苏巴玛廉。
另一方面,控方也向涉及此案的PTech资源有限公司提控内容相同的15项控状,这些指控将传递给公司董事部,以展开后续法律程序。
据悉,控方今日本拟也对第三名新加坡籍废输胎厂负责人提控,但基于他受传召却未现身法庭,因此控方暂缓对他展开起诉,并先保密其个人资料。
是否保释 控辩方争辩1小时
涉及巴西古当金金河化学污染案今日进行提控,控辩双方今日再针对嫌犯是否应该须要保释,争执长达一小时!
据了解,今日控辩双方起争执的部份,即两名废轮胎厂负责人是否应该进行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苏巴玛廉向地庭法官加来尼表示,与昨日遭警方提控不同,今日两名被告是被环境局提控,而非遭到环境局逮捕而出庭,因此今日的案件不该出现须要保释的要求。
“过去有多起涉及环境污染的案件,被告都不需要进行保释,因此法庭不该基于此案特殊及舆论压力,而要求我的当事人须保释。”
苏巴玛廉也在庭上恳求法官,重新检讨昨日下令新加坡籍被告王竟超不可被保释的决定。
以安华案为例
他在提出上述请求时,以公正党全国主席拿督斯里安华之前被指涉及肛交案件,高庭法官最初拒绝部份证物,但后来却又更改决定接纳证物作为例子,指法官可以自我检讨本身做出的指示。
“另一个例子,则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的案件,足以动摇大马经济,但他仍然获准保释。我实在不懂,为何我的当事人不获准在警方提控的案件中获保释。”
他说,本身新加坡籍当事人在事发时已前往中国,本拟在本月19日才回返新加坡,却更改日期,提前至本月17日回国,并前来大马配合调查,显示无意逃避,指他当事人可能弃保潜逃的说法,令人感到莫名其妙。
尽管如此,承审法官加来尼在休庭后表示,本身同意今日被告是以被传召的情况下出庭,但在1962年初级法庭权限下,地庭法官仍可决定一名被告可否需要保释。
至于被告代表律师要求法官自行检讨本身指示,加来尼则要求律师提供佐证,法官这样做并没有抵触初级法庭法令,及通过正常程序向他提呈有关安华案件的案例供参考。
“我今天不会做出任何环境局指控以外的指示或判决,辩方若有任何要求,可通过正常程序向我提呈,我会在阅读法律条文或案例后,才做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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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金河化学污染】新加坡公民被控上庭
(新山25日讯)涉嫌向巴西古当金金河倾倒化学废料的两名华裔废输胎厂业者,今早再度被带上庭面控。
两名嫌犯包括叶勇亮(36岁),以及新加坡公民王竟超(34岁)是在上午约9时25分,被警方押到法庭面控。
据了解,两名嫌犯本应昨日面对15项提控,但由于控方技术问题,使到案件展延至今早再次进行提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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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金河化学污染】柔警与新国合作 通缉新加坡籍华裔业者
(新山24日讯)巴西古当金金河污染事件后续,随著一家废轮胎处理厂两名业者和一名罗里司机今日被提控,柔佛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卡立尔表示,柔州警方正在寻求新加坡警方合作通缉另一名新加坡籍华裔业者。
他说,这名业者年级约30岁左右,是该间废轮胎处理厂业者之一。
目前,警方针对案件前后已逮捕11人,共有3人被提控,其馀8人已在确认无与案件无关而被释放。
莫哈末卡立尔是于今午,在柔佛警察总部召开的记者会上,披露上述情况。出席者包括柔州副总警长卡玛鲁丁、柔州肃毒组主任卢卡斯和柔州刑事调查主任尤索夫等。
针对网民称警方在调查巴西古当金金河化学废料污染事件中一直在“演戏”,且随意捉人的指控,莫哈末卡立尔表示,警方一直都是很尽责且依法办事,按图索骥找出线索,将调查报告交给总检察署,由后者根据司法程序作出提控。
今日被提控的3人包括罗里司机马利达斯(35岁)、大马籍工厂业者叶勇亮(音译,42岁)和新加坡籍业者王竟超(音译,34岁),3人今早面对提控表示不认罪,案件将展至4月30日过堂。
马利斯达获准以10万令吉保释在外,叶勇亮也获得法官加拉尼的批准,呈交护照及缴付25万令吉保释金。然而,新加坡籍的王竟超则不获准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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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金河化学污染】废轮胎业者及罗里司机面控
(新山24日讯)两名华裔废轮胎处理厂业者和一名印裔罗里司机,因涉嫌倾倒化学废料入巴西古当金金河,于今日上午9时,被警方带至新山地庭面控。
两名华裔被告中,叶勇亮(音译,42岁)为大马人,而王竟超(音译,34岁)则是新加坡人,他们今天上午身穿便服面带口罩,与同样身穿便服的印裔被告马利达斯(35岁),一同被带至新山地庭。
根据控状,马利达斯被控于3月7日凌晨12时01分,在巴西古当马赛城一路的扩桥工程地点,用罗里和油槽箱运载并倾倒,环境局准则下会污染环境的油渍废料进入河内。
叶勇亮和王竟超则被控于同天晚上,在事发地点与马立达斯共谋,倾倒油渍废料进入河内。
3人的行为被指抵触了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B(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下第42条文同读,和在同一法令下第34B(4)条文被判刑。
一旦罪成,3人将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惟3人在聆听控状后,皆表示不认罪。
主控官莫哈末阿兹拉夫与代表律师苏巴拉玛尼安和拉达克里斯南,对被告保释条件展开了近一小时的争辩。
最终,地庭法官加拉尼最终判定马利斯达需以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而叶勇亮需呈交护照至法庭,再以2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被保释候审。
此外,加拉尼也指示,为避免王竟超弃保潜逃回新加坡,影响法庭审讯,因此拒绝王竟超保释候审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王竟超也在因在庭上佩戴口罩,被法官加拉尼调侃法庭内并无化学毒气,引得现场人员笑声连连。
另一方面,据悉叶勇亮和王竟超尚面对各15条控状,加拉尼表示法庭因午休暂时休庭,并将于午休后继续聆听针对两人的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