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8日讯)男子被控在社交媒体发表侮辱伊斯兰和先知穆哈默德的言论,并且对10项控状都俯首认罪,结果被判监禁10年和罚款5万令吉。
被告分别抵触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并可在第298(1)条文下受罚,同时他也被控抵触1998年多媒体及通讯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第233(3)条文下受罚。
地庭法官贾讯针对被告在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的罪名下,判他监禁2年,监禁期分开执行。由于被告在此罪名下共面对5项控状,因此需监禁10年。
另外,在1998年多媒体及通讯法令第233(1)(a)条文下,被告被判罚款1万令吉或以监禁2个月取代,由于被告在此罪名下共面对5项控状,因此被告在此罪名下,还需偿还5万令吉的罚款或以监禁10个月取代。
此案也是砂拉越第一宗因在面书贴文,涉嫌使用侮辱性字眼而被控的案件。
留言引起族群愤怒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更由砂检控官局长依沙哈兹哈欣亲自领导提控。
此案被告为阿里斯特(22岁),被控分别在2019年2月9日,约傍晚7时11分;2月10日,约凌晨12时56分;2月14日,约凌晨1时28分;2月24日,约晚上10时和2月24日,约晚上10时05分,在社交媒体发出会引起不同宗教群体愤怒及仇恨和引起民众不安情绪的留言而被控。
被告是以“Ayea”的账号在面书发出侮辱伊斯兰和先知穆哈默德的留言。
被告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并可在第298(1)条文下受罚。
此外,被告也抵触1998年多媒体及通讯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第233(3)条文下受罚。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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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侮辱伊教先知 3网民被控11煽动罪
(吉隆坡8日讯)网上侮辱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及其妻子艾伊莎酿祸,3名网友今日在11项抵触煽动条文、引起宗族仇恨条文的控状下被提控!
三名被告分别为周文范(译音,4 3岁)、丹尼安东尼(2 8岁)及莫哈末亚兹(52岁),今日被带往吉隆坡推事庭面控。
其中周文范及丹尼安东尼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而莫哈末亚兹则表示认罪,法官哈斯布拉将于下周一对其判决作出裁定。根据控状,他被指于2月24日期间发布煽动性言论,因此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
另一方面,根据控状,另一名被告周文范被指于今年2月3日至3月2日期间,在推特上发布4则破坏宗教及种族和谐的煽动性言论,因此分别抵触4项刑事法典第298(1)(a)(引起不同宗教仇视与愤怒)条文及4项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第233(3)条文下被定罪。
主控官莫哈末阿斯拉夫及莫哈末苏菲安副检察司较后表示,被告周文范曾于2017年同样犯下类似罪行被提控上庭,惟却在交保后潜逃,遭警方通缉至今。
驳回保释申请
为此,他们要求法官应批准继续扣押被告直到完成过堂,以免他在保释期间,再次在网络上发布类似言论。
法官哈斯布拉较后驳回被告代表律师要求保释的申请,并将扣押其至4月5日进行案件过堂。
另外,针对被告丹尼安东尼的控状,则指其于1月9日在面子书上发布煽动性言论,因此抵触一项刑事法典第298(1)(a)(引起不同宗教仇视与愤怒)条文及一项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可在第233(3)条文下被定罪。
法官哈斯布拉较后也同样驳回此被告代表律师要求保释的申请,并将扣押其至4月5日进行案件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