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人车坠海案”出现新进展,21岁印裔肇事司机将于明日被提控上大山脚法庭。
威中警方今日发布消息,在槟城大桥将白色休旅车撞至飞跃护栏坠落大海的印裔司机维迪斯(21岁),将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被控。
槟州总警长拿督纳仁早前曾透露,警方已经完成有关案件的调查,并已在2月4日将调查报告提呈予总检察署作出进一步行动。
这起骇人的“人车坠海案”于1月20日凌晨2时50分,在槟城大桥从槟岛往北海方向的4公里处发生。一辆黑色丰田轿车一路超速飞驰,疑超车失控后撞向右车道的白色马自达休旅车,导致休旅车冲向左车道并越过大桥护栏,20岁司机梅匀鉼连人带车直坠海里。
搜救队经过连续两日打捞后,终于在1月22日下午5时40分把休旅车及还在车内的梅匀鉼遗体一并吊上大桥。
肇事司机维迪斯于23日向警方自首,并获警方口头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