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电话Sim卡被有心人士申请替换后用来启动信用卡,家庭主妇无辜损失逾1万5000令吉!
受害者温婉芬表示,她拥有两张电话Sim卡,并于去年12月28日偶然发现,其中一张Sim卡的电话通讯服务已被中断。
“这张Sim卡主要是用来WhatsApp讯息家人,我平时鲜少使用。当我发现电话通讯服务被中断后,向相关电讯公司查询后才发现我的Sim卡已被别人申请替换。”
她说,当下并没有对此事特别怀疑,并于12月31日前往电讯公司总部办理恢复Sim卡的手续。至到电话通讯服务恢复后,她却收到银行发来的讯息,告知其信用卡在某间霸级市场花费190令吉。
“我之后打电话向有关银行查询,才发现有人使用我的Sim卡来启动信用卡,而且已被用来提款及刷卡,短短一个星期时间内刷卡花费超过1万5000令吉!”
温婉芬是于今日在隆华堂会员福利及公共服务局主任薛富丰的安排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分享其遭遇。
她表示,本身没有使用信用卡,只曾在去年6月时申请过一张信用卡,惟当时他不曾接获银行发出的信用卡。
“该银行职员之后告诉我,其实银行曾通过邮寄的方式将银行卡寄去我的前公司,但我不曾接获有关信用卡。”
她也不满,为何超过半年不曾启动的信用卡,银行却允许通过手机就启动信用卡,甚至可以在不需要验证码(TAC)的情况下使用。
“由于我目前仅接获12月份的账单,而我是在1月2日才向银行要求停止该信用卡的交易,不排除信用卡在1月1日及2日也被盗用,因此账单可能会超过1万5000令吉!”
对此,薛富丰表示,经过温婉芬向电讯公司查询,得知有心人士是以温婉芬的驾照申请替换Sim卡。
“然而,根据温婉芬,她虽然拥有驾照,但鲜少开车,驾照也是放在家里。因此,何以电讯公司会允许有心人士替换sim卡。”
他质疑,电讯公司的职员与有心人士串通来进行诈骗。因此,他将提供温婉芬法律援助,以向警方及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投报。
隆华堂法律顾问拿督黄明山则说,针对这起事件,警方可以援引刑事法典416、417、419及464条文展开调查。
他也建议,温婉芬通过民事诉讼的管道,起诉相关银行及电讯公司。他提醒,任何民事诉讼必须在6年内进行,逾期则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