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2日讯)狼父在4年前强奸继女,俯首认罪后被判入狱24年和鞭笞20下。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乌米凯尔顿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维持哥打峇鲁地庭的判决,判处现年50岁的被告每项控状监禁12年和鞭笞10下,刑期分开执行。
他推翻哥打峇鲁高庭的判决,即每项控状监禁15年和鞭笞10下,但刑期同期执行,意味著被告只需坐牢12年。
他批准控方的上诉申请,维持地庭的判决。另外2名承审法官为拿督哈敏达星和拿督张显观(译音)。
较早时,主控官莫哈末费扎副检察司要求法庭,恢复地庭的判决,受害者目前受到创伤。
被告没有委任代表律师,他在庭上向法官求情时表示,希望法庭能维持高庭法官的监禁15年判决。“我对于自己的错误已经反省和忏悔。在案发时我处于喝醉酒的状态。”
被告被控于2015年5月和6月在位于吉兰丹万捷的住家内强奸19岁的继女,并针对面对两项强奸控罪俯首认罪。
2017年3月7日,地庭判决被告每项控状监禁12年和鞭笞10下,刑期分开执行,从2016年10月3日逮捕日算起。不过,哥打峇鲁高庭在2017年12月7日,改判被告每项控状监禁15年和鞭笞10下,并谕令刑期同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