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一名父亲相信不满孩子把家里的食物吃完,一怒之下竟以热水泼伤稚龄孩子,被告今日被控上乔治市推事庭时认罪。不过,基于必须等待伤者医药报告出炉,被告获准以3万令吉及不准接触受害者的条件保外候审,案展2月12日过堂。
被告艾迪诺拉敏(42岁,电话卡销售员)于12月28日涉嫌以热水泼伤8岁女儿。随著事件东窗事发后,被告还一度带著妻子鲁占娜(34岁)逃跑,并在9天后遭警方逮捕。
警方调查后证实仅有艾迪诺拉敏涉案,而其妻子则获释。
被告艾迪诺拉敏面对的两项控状分别是,在2018年12月28日凌晨1时至2时,在亚依淡甘榜马来由组屋某单位,以热水泼伤8岁女儿,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以危险武器致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刑。
第二条控状与第一条控状内容相似,惟受害者则是其另外一名9岁儿子。
当通译员今日在庭上读完被告的控状,并询问被告是否认罪时,被告毫不犹豫地认罪。当通译员第二次询问是否确定认罪时,被告也坚定回答认罪。
基于伤者的医药报告还未出炉,推事罗斯妮决定等待医药报告出炉,并案展2月12日过堂。
根据案情,槟城中央医院警亭是于12月28日下午3时30分接获一名巫裔女童遭父亲泼热水烫伤的投报。
在2019年1月2日,福利局发现另外一名男童的大腿有遭热水烫伤的疤痕,并向警方投报。
据了解,一开始时是传出8岁伤者被指偷窃母亲的10令吉而遭父亲泼热水,但警方调查后发现,偷钱已是旧事。
据知,被告是因不满3名孩子将厨房的食物吃光而打骂孩子泄愤,期间更将热水泼向8岁女儿身上。
邻居发现后通知区内的伊斯兰教发展局官员,才揭发此事。
被告知道此事已闹上警局,而其被热水泼伤的女儿在医院就医时,竟将儿子交托亲友照料后,带著妻子及3岁孩子逃跑。
事发9天后,警方于1月6日中午1时36分,成功逮捕伤者的父母归案。经过警方调查,发现只有被告犯案,因此,伤者的母亲已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