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日讯)女教师参加喜宴后被抢劫,落网匪徒被判坐牢5年和鞭笞1下。
59岁的案件受害人是和女儿一起参加完亲友喜宴后,在取车时被从后方闪出的劫匪,夺走手中的手提袋。
匪徒得逞后跳上一辆在旁等候没有车牌的白色威哇逃离现场。警方在案发4天后,逮捕嫌犯和2名同党,将他们控告上庭。
控状指被告莫哈末多碧(23岁,抢劫主嫌)2018年12月15日下午2时15分至2时30分之间,在斗亚兰达曼费拉玛住宅区路旁,抢走一名59岁女子的手提袋,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92条文,罪成可判处最高监禁14年和鞭笞。
受害人的手提袋内,当时放有身份证、驾照、5张提款卡、2张信用卡、现金1100令吉、3枚金戒指和1个手机。
被告今早在亚庇地庭面对上述控状,俯首认罪。法官娜哈菲纱判处被告入狱5年和鞭笞1下,刑期从12月19日被捕当天开始计算。
此外,被告的2名同党也在同日,因拥有脱手贼赃罪名,被法院判处入狱18至4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