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7日讯)印裔狂汉闯南华医院泼汽油纵火灼伤医生及两名护士案,39岁被告今日在槟城地庭过堂,辩护律师要求法庭给予被告一个月时间进行精神评估,获法官批准案展至明年1月3日。
被告今早在家人的陪同下在槟城地庭过堂,并在庭上要求法庭审理该案件。
39岁印裔被告峇拉占德拉被证实是槟岛市政厅景观美化部门的员工,原本在刑事法典326条文(严重致伤他人)下被控,不过基于被告是一名公务员,因此必须重新向法庭注册该案件。
被告代表律师迪夫占德兰较后向记者解释,公务员与一般民众被控的法令不同,因此今日需要重新注册案件。
被告于今年9月7日被控,并在庭上否认有罪。此案主控官为法拉艾美副检察司。
根据原控状,被告于今年9月3日下午4时48分,在位于槟城南华医院1楼的诊室内,朝一名华裔医生梁永成(55岁)及印裔护士普蕾玛(29岁)泼汽油及点火,导致两名受害者受伤,在刑事法典326条文被控,一旦罪成将面对2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刑。
根据事发时的医院闭路电视画面,可见被告开门进入诊所。约10秒后,一名印裔女子及医护助理从诊所内跑出来,不久诊所内就出现一道火光,相信被告在诊所内点燃汽油,而诊所内的民众纷纷逃出。
从画面上看,两名护士的衣服及头发被火烧,并匆忙逃离诊所,而期间在民众协助下,拍灭身上的火。
被告犯案时衣服也被火所烧了,而被告在犯案后逃逸,边逃跑还边拍灭身上的火。
据了解,被告曾在槟城政府医院精神科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