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1日讯)22岁华裔美容师因提供医疗服务却没有向卫生局申请执照,今日被控上北海推事庭,被告认罪,推事基于公众利益判处被告罚款4万令吉,若无法支付则须入狱6个月取代。
被告黎晶莹(译音)被控于2018年1月23日上午11时许,在大山脚城一个租赁单位非法经营美容诊所,没有依据1998年私人保健设施及服务法令第27条文申请执照,因而触犯586法令附条文第5(1)条文,并可在4(1)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刑罚可罚款30万令吉、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被告辩护律师希山说,被告是一名单亲妈妈,育有一名1岁的儿子及父亲需要供养,该美容诊所仅运营2个月,再加上被告在首控即认罪,为法庭节省许多资源,希望法庭轻判。
主控官努鲁沙希查则说,这是涉及人命及公众利益,再加上非法美容诊所如雨后春笋般设立,因此希望法庭可以判处合理严惩,籍此让相关业者有所警惕。
推事诺艾妮在聆听双方陈词后,在考量到公众利益以及被告的背景、认罪及没有其他案底后,判处被告罚款4万令吉。
会上,被告辩护律师延至10时许才抵达法庭,导致推事被迫两度休庭,在等待期间,推事亦告诫被告提醒律师,法庭是9时开庭,姗姗来迟的律师将影响法庭运作,要求被告立即致电催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