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2日讯)40名“360党”成员,包括涉及新山彩虹花园油站命案的2名嫌犯,今日获控方呈交替控状,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43条文(拥有私会党文身图案)提控,其中35名被告获准每人以3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案件展延至10月10日过堂。
另外5名被告康家基、叶家豪、冯凌兆、黄建辉和梁宗恒(人名皆译音)则因涉及3宗不同的命案,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不得保释外出。
40名被告今日上午被押往新山高庭,承审高庭法官柯林劳伦斯批准控方改用交替控状,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43(拥有私会党纹身图案)条文提控,涉及参与非法组织的40名被告,包括涉及新山彩虹花园命案的被告叶家豪及康家基。
法官也谕令,案件转交推事庭继审,由推事阿祖林及西迪哈查阿里先后进行审讯,40名被告皆不认罪。
35名被告获准保释外出后,被告家属开始筹保释金,满怀期待地等待被告保释。但因审理40名被告过程甚长,保释外出留待明日上午8时30办理。
据了解,家属奔波筹钱,包括去银行购买银行汇票,准备来交付保释金。
逾50名被告家属下午2时许现身推事庭,等待结果。
有些家属已经准备3000令吉至8000令吉,家属受询时透露,他们已经筹集备用的保释金,也不清楚是否有其他家属,还在忙著找钱,为被告准备保释金。
另外,之前在泰国落网,被指是“华青油站遭撞刺死案”主嫌犯的黄学文(译音)跟此案无关。明日交保释金后,保外候审。
此外,35名被告被押离法庭时,向等待在外的家人挥手,高喊“明天见!”
由于被告人数多达35人,今日审讯过程从下午3时至傍晚7时,35名被告获准保释外出,他们在办理交保手续后,傍晚7时30分才被警车载走。
40名被告被控触犯1966年社团法令43条文(拥有私会党文身图案)。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