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6日讯) 一名份属姨丈的48岁烧焊工人涉嫌企图性侵及非礼8岁的外甥女,周四分别被控上亚罗士打第2和第4地庭。被告面对3项控状皆否认有罪,法官谕令此案展至10月7日过堂。
被告阿都阿兹(受害者的姨丈)涉嫌在今年6月16日下午约3时,在吉北波各先那一个甘榜住家企图性侵8岁又8个月的女童,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511条文同读。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监禁15年以及鞭苔。
被告否认罪名,并要求审判和保释。被告指有4名年龄介于16岁至27岁的孩子,一天的收入只有60令吉,同时保证保释后后不会再到该甘榜住家。
不过亚罗士打第4地庭法官祖艾达不允许被告保释,并择日10月7日过堂。
此外,被告也面对2项非礼控状。首控状指他在今年6月17日下午约2时,在吉北波各先那一个甘榜住家非礼女童,即吸吮女童乳头及触摸女童私处,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4条文下同被罚。
第2项控状指他今年6月18日下午约5时,在同个地点非礼女童,即吸吮女童乳头及触摸女童私处,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并在相同法令第14条文下同被罚。
上述2项非礼控状,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苔。
不过被告同样否认有罪,要求审判和保释。被告也指自己有两名妻子,首任妻子住在竹城,第2任妻子则住在波各先那,还保证获保后不会再去第2任妻子的家。
亚罗士打第2地庭法官阿兹曼达不允许被告被保释,并择日10月7日过堂。
有关这3起案件由吉打州副检察司雷哈主控。
新闻背景:
8岁女童原本与44岁母亲和4名兄弟姐妹在吉北日得拉一间屋子居住,但拖欠租金被屋主赶出门外,于是在哈芝节前投靠吉北波各先那一甘榜亲戚家。
8岁女童在亲戚家居住时,被一名住在屋后的48岁男亲戚以零食诱骗她到家里,并连续4天被被告性侵及非礼。
哥打士打县警方接获有关性侵案的投报,于8月27日逮捕被告。
据了解,被告过去曾涉及性侵案,被槟州法庭判监16年,并在2013年刑期满后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