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8日讯)国大党前副主席丹斯里峇拉克里斯南涉嫌高达逾600万令吉的洗黑钱活动,今日在新山地方法庭被控,他不认罪,案件将于9月3日移交吉隆坡法庭,与被告去年被控涉及的贪污案件同步审理。
被告与儿子于去年7月因涉及制造假证据,在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下被控。
被告今日一早由反贪污委员会官员押往法庭面控,双手被扣上手铐,律师团和家属也在旁陪同。据了解,他是昨日前往柔佛反贪污委员会录口供时被当局扣留。
被告在庭上听闻案件获准移交到吉隆坡审讯后,心情轻松地在律师陪同下步出法庭,在面对面对媒体镜头时全程保持微笑。不过,当被告与友人准备乘搭电梯离开法庭大厦时,其友人却不满摄影媒体一路跟拍稍有微言。
现年64岁的峇拉克里斯南共面对两项控状,第一控状指他所拥有的Sinnayah & Sons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2日至2013年9月5日,在艾芬银行透过公司银行户头非法转出一笔进行非法活动得到的收入,即601万2000令吉,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席融资法令第4(1)(a)条文。
第二控状指他在上述期间在同个地点,作为公司董事进行上述非法转账活动,触犯上述法令第4(1)条文,可在第87(1)条文同读。
一旦罪名成立,将可罚款最高5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卡兹林向法官嘉拉尼要求将案件移交吉隆坡高庭与之前贪污案件一并审讯。法官基于被告在去年被提控时已缴付50万令吉保释金,因此允许被告此次无需再额外缴付保释金。
被告代表律师为拿督V.玛努卡兰和尤亨德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