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6日讯) 金正男命案,高庭法官拿督阿兹米阿里芬表示,由于证据不足,因此他不能裁定这是一场政治暗杀行动。
他说,虽然闭路电视画面显示,4名朝鲜籍逃逸嫌犯出现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但也仅此而已,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场暗杀行动,具有政治动机。
“查案官在供证时指出,死者金哲(金正男)在案发5天前,曾在浮罗交怡与一名美国男子会面。”
“不过,警方未能查出该名美国男子的真实身份,以及他们会面的目的。因此,我不能裁定,这是一场政治暗杀行动。”
“辩方指朝鲜当局才是真凶,但我可以说,真凶就是4名逃逸嫌犯和2名被告。”
阿兹米阿里芬今日宣读判词时指出,闭路电视片段显示,这起暗杀行动很有规划,是由两名被告与4名逃逸嫌犯精心策划,因此两名被告是知情的。
他表示,虽然两名被告或不认识彼此,但两人在案发前后的动作都相同,尤其两名被告在案发后选择去偏远的厕所,避免死者认出自己。
“尤其在案发后,他们不愿去机场3楼靠近的厕所,反而选择去2楼的厕所,为什么要去不同楼层的厕所?”
“显然,如果她们逗留在3楼,被死者看到的可能性很高,为降低风险,只好前往2楼不同的厕所。”
“她们必须远离死者,避免被认出。”
法官认为,虽然辩方声称,按逻辑,正常人不会置自己于危险中,若知道自己手中涂抹足以致命的VX神经毒剂,肯定会戴上手套。
“但是,被告和4名逃逸嫌犯精心策划这起谋杀案,他们是知道在手上涂抹毒剂,不会为自己带来危险。”
法官表示,虽然闭路电视画面无法清楚显示,两名被告对死者所做的行为,也没有目击证人,但片段却显示了2人在案发前后的一连串行为,与谋杀案有关。
法官指出,两名被告在案发前看起来很开朗和轻松,但案发后,却快速撤离现场和举起双手,两人行动一致,是有意识地做出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