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讯)少年遭杀害弃尸榴梿园案,5名涉及毁灭证据的男子今日被带上法庭审讯,法官基于死者验尸报告尚未出炉,谕令案件展延至9月17日过堂。
5名被告中,除保外候审的李俊豪(20岁)外,4名被羁押的被告是陈英成(36岁)、郑宇恩(18岁)、杰菲里(23岁)和罗方杰(23岁) 。
5人被控于今年6月29日,上午10时至晚上8时,在江加埔莱榴梿园内一同埋尸,抵触刑事法典第201条文(毁灭证据),并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将面对7年监禁与罚款。
4名被羁押的被告今日上午8时30分左右,被扣手铐带上5楼地庭过堂。地庭法官卡马鲁基于死者林俊杰的验尸报告尚未出炉,谕令案件展延至9月17日过堂。此案主控官为西蒂艾丝玛。
此案涉及6名被告,除上述销毁证据控状外,不被保外候审的4名被告与另一名被告沈嘉俊(28岁)面对谋杀罪名。
根据控状内容,他们被控于6月29日,清晨6时至上午8时,在武吉英达花园一所公寓内,谋杀17岁少年林俊杰导致他死亡,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今日此案只是针对5名被告抵触的刑事法典第201条文(销毁证据)过堂。
这起命案是本月5日,下午2时50分左右,在江加埔莱榴梿园内被揭发,一具男尸被发现时,身体一半被埋入土中。死者后被证实为17岁少年林俊杰,死因是胸前和背部曾遭人使用钝物致伤及颈项被勒导致窒息。
警方调查指出,死者疑涉嫌私吞贩卖毒品所得部分款项,遭黑帮老大指示“执行家法”杀害。死者家事后召开记者会,否认林俊杰涉足毒品交易及黑社会。(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