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 大耳窿集团扬言10天内还清贷款就能豁免利息,惟在借出款项后就无故失踪至第11日才出现,更派出跑腿向“债仔”收取高额利息!
据本报记者探悉,本地一些大耳窿集团近来推出10天内还清贷款就能豁免利息的优惠配套,吸引不少民众上门询问。惟经过本报记者暗中调查后,发现这些优惠配套只是一种诈骗伎俩,借此提醒民众切勿坠入圈套。
据消息人士透露,这些大耳窿跑腿一般会约借贷者在外商讨借贷条件,避免后者在期限内摸上门还钱,且他们的借贷最低限额为5000令吉,目的是为了赚取高额利息;据悉,该10天内还钱就能豁免利息的贷款配套,是以天账方式来计算,倘若债仔在10天后才还钱,就必须支付每日高达10%的利息,而利息是以获取款项当天算起。
“倘若借贷者向大耳窿借了1万令吉却没有在10天内还清,他在第11天时就必须偿还2万1000令吉,因为利息是从他拿到钱的那一刻就算起,倘若能在期限内还清贷款就无需支付利息。”
这名消息人士称,大耳窿集团会在第11日就派出跑腿上门讨债,且责备借贷者不按照期限偿还款项,威胁后者连本带利偿还款项,否则将会每天上门骚扰。
另一方面,据一名隶属武吉安曼刑事调查部的高阶警官向本报揭露,截至目前警方还未接获借贷者针对类似骗局所作出投报,惟不排除国内的确发生过相似案件;他说,借贷者往往因担心向警方举报后,会遭大耳窿集团成员对付,因此就算被大耳窿欺骗或骚扰,他们会基于保护自身安全而不敢报警。
这名警官也揭露,指尽管部分民众知道自己居住的地区存在大耳窿非法借贷活动,惟不敢主动向警方提供消息,深怕告密者的身份被揭穿而遭到对付,此举也令到警方在进行调查工作时出现挑战。
他说,尽管如此,警方一旦接获情报后,仍可援引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1951年借贷法令第29AA条文、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或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