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尽管联邦法院五司在今年2月审理了“非婚生子可冠父姓”上诉案,但随著司法机构巨头换人,联邦法院决定将以七司会审,重审这宗备受瞩目的案件。
代表一对柔佛穆斯林夫妻的尼占巴西尔律师指出,联邦法院七司已定于今年10月18日重审此案。
“我们被告知,联邦法院将以七司会审的方式重审此案,因为此案涉及公众利益。”
他说,联邦法院并没有说明,承审此案的法院七司是否与之前的法院五司完全不同,但目前的联邦法院有足够法官,可组成全新的法院七司。
以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为首的法院五司,今年2月7日完成了这宗上诉案的审讯,并保留裁决。当时另4名法院包括,时任西马大法官丹斯里阿末玛洛、法官丹斯里哈山拉、拿督斯里巴里亚和丹斯里阿兹亚。
不过,在509大选变天后,我国司法机构领导层出现换血,敦劳勿斯与前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于6月中宣布提早卸任,并在7月退位。
原任东马大法官丹斯里理查玛拉尊于7月11日,正式宣誓就任为新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而丹斯里阿末玛洛出任上诉庭主席、丹斯里扎哈拉出任西马大法官,以及拿督黄达华出任东马大法官。
理查玛拉尊于7月12日宣布联邦法院将进行一些改革,包括将以九司会审的方式审理涉及宪法的重大案件,并以七司会审来审理关系公众利益的案件,而其他案件则以五司会审。
尼占向媒体指出,在理查玛拉尊指示下,此案今日进行案件管理,出席者包括代表国民登记局、该局总监和大马政府的高级联邦法律玛兹里法,以及雪兰莪伊斯兰教理事会的代表律师哈里玛敦沙。
此案是因为一对在柔佛的穆斯林夫妻在2009年时结婚,但却在婚后的5个月又24天诞下孩子,当时国民登记局拒绝在报生纸上为孩子冠上父亲的名字,反之以“阿都拉”作为取代。
孩子的父亲在2015年提出纠正的申请,却以违反伊斯兰教规遭到拒绝。他们在2015年9月3日入禀高庭,起诉国民登记局、该局总监及大马政府。不过,高庭于2016年8月4日驳回这对夫妇的诉讼,裁决国民登记局总监有权拒绝在报生纸上为孩子冠上父姓。
孩子父母过后提出上诉,上诉庭于2017年7月25日做出标志性裁决,推翻国民登记局总监的决定,谕令登记局把孩子报生纸上的“阿都拉”姓氏改为父姓。惟,国民登记局之后则表示将不会遵守上诉庭的判决,并将继续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