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8日讯)金正男命案主控官形容,两名女被告所展开始暗杀行动,有如《占士邦007》(James Bond)系列电影。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说,2名女被告训练有素,才有能干出如同占士邦的暗杀行动。
他今日在庭上发表口头陈词时强调,只有受过训练的人,才能对目标人物展开暗杀行动,否则行动就会失败。
他指出,两名女被告西蒂艾莎和段悌香在案发前,都曾在多个地点练习,她们也都晓得在事后应该要做什么。
“如果西蒂艾莎是代罪羔羊,为什么仓先生还会顾及她,在干案前给她德士票;同样的,为什么Y先生会嘱咐段悌香在干案前购买德士票?这证明她们非代罪羔羊。”
沙哈鲁丁说,整体来看,这不是普通的谋杀案,而是某人精心策划这起谋杀案,并且需要有训练有素的杀手。“你不能随便挑选代罪羔羊来进行暗杀行动。”
准备好为自己辩护
此外,旺沙哈鲁丁直言,两名被告试图以“恶作剧”为幌子,来掩盖她们的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两人在行动时,也看不出有任何幽默元素。
“两名被告的抗辩方式是一项巧妙的尝试,以让她们可以此为自己辩解,而4名逃逸嫌犯也能以此掩饰他们的阴谋,蒙蔽公众和法庭的双眼。她们与4嫌犯早已安排好,若两名被告被捕及被控,他们将以恶作剧为自己辩护。”他认为,控方已证明,两
名被告已知她们手上的液体很危险,且会危及金哲(金正男)的生命。
“比起手掌,眼睛黏膜有更多血管,透过鼻子和嘴巴能更快渗入人体;若手掌接触神经毒剂,在15分钟内用清水冲洗就可去除。因此我们主张,涂抹危险物质在金哲的脸部和眼睛,以及两名被告事后匆匆洗手并非巧合,而两名被告的行为是精心策划,她们被告知在袭击前后应该做什么。”
旺沙哈鲁丁也认为,辩方没有证明,两名被告是受威胁袭击金哲,因此两名被告的行为是蓄意的。
“所有理智的人可以预设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若一个人殴打另一人的脆弱部位,而后者因而死亡,被告的意图显然就是夺取他人的性命。”
他说,两名被告使用死亡率很高的致命物,瞄准死者的眼睛,其意图显而易见。
“我们相信辩方会辩说,没有正常人会允许他人把致命物放在手上,但我们主张,只要一个人知道如何清除致命物,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如果两名被告在袭击后没有洗手因而受伤,那么她们在现阶段才有权获得无罪释放,因为这证明她们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