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8日讯) 洛威拿犬因遭饲主鞭打及颈项铁链绑太紧而受伤,饲主恶行被揭发,今早在新山推事庭面控,罚款500令吉。
柔州兽医局的检控官是莫哈末法依兹透露,被告有鞭打家犬的行为,且家犬的颈部因被铁链绑紧而受伤,因此被当局提控。
根据控状,50岁的被告吴金锋(译音,巴士司机)被控于去年10月22日上午9时50分,在茂奥斯汀住家前方以不当行为,造成所饲养的洛威拿犬受伤。
被告因而抵触1953年动物法令第44(1)(d)条文(与2013年修改的动物法令同读),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4(1)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一年、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了控状后,俯首认罪。他在求情时,承诺会善待家犬,并希望推事能基于他是初犯,能够减轻其刑罚。
推事诺苏蕾涵判处被告罚款5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则以监禁2个月代替。此外,基于被告认罪及愿意改过自新,推事也允许将交由兽医局看顾的洛威拿犬归还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