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9日讯)因掌掴女教师一巴掌而被判坐牢6个月兼罚款2000令吉的36岁华裔女家长陈秀燕(译音),在提出上诉后,获减刑至坐牢15天。
陈秀燕被控于2015年2月2日下午5时15分在爪夷一间小学掌掴一名女教师,抵触刑事法典323(蓄意伤人)条文。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被告早前被判坐牢6个月及罚款2000令吉,但她提出上诉。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兹敏今日在考量控辩双方陈词后宣判,被告的刑期从6个月,减至15天。由于被告早前已入狱服刑15天,因此,被告无需再入狱。
据悉,陈秀燕是因为其儿子在学校被马来文老师捏颈后感到身体不舒服,在事发当天带著当时9岁的孩子前来学校,并以右手掴了女教师维妮达的左脸颊一掌。维妮达声称不曾捏被告的儿子,也对自己被掴感到愤愤不平,因此报警寻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