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 一名布城机构的高级官员,因涉嫌3年前在估价单中索取和接受1万7000令吉的贿款,今日被控上法庭,面对4项贪污罪。
被告是46岁的莫哈末罗海扎,他是布城机构企业服务部高级助理主任,他今日在法庭阿劳丁面对表示不认罪。
第一项控状,罗海扎被控作为布城机构代表,向诺阿菲达索取1万7000令吉贿款,后者的动机是要获取布城机构给予3家公司,即Teras Reka、Shosi Bena私人有限公司,以及Fidah供应与服务公司的估价批准。
第二至第四项控状,被告是被控接受阿菲达的4000令吉现金、1000令吉现金,以及接受阿末费鲁兹的1万2000令吉支票,目的是一样的。
根据控状,被告是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6年5月16日,在布城Darulsalam 扁担饭餐馆犯下有关罪行,被告因而抵触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及最高罚款1万令吉,或罚款贿金的5倍,视何者为高。
反贪会主控官莫哈末菲德鲁斯副检察司,要求法庭让被告以3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迪耀哈则向法庭求情,表示被告是3名孩子的父亲,更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并表示被告在此案调查过程中,都给予当局合作。
法庭最后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以及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作为保释条件。法庭将此案定于4月3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