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6日讯)华裔男子送子弹恐吓朋友,结果被判罚款4000令吉。
若被告无法缴付该罚款,将以坐牢4个月取代。
被告李国盛(32岁,译音)今日在推事莎拉米亚沙烈面前俯首认罪。他被控在2个月前对受害者杨维恩(51岁,译音)送出一枚子弹。
推事询及被告犯罪的理由,被告回答他只是想要恐吓受害者,别无其他意图。
根据控状显示,被告和一名仍在潜逃的人士,于1月22日早上10时12分,在位于格拉那再也的一间屋子作出上述行为,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潘洁美(译音)副检察司原先要求法庭,基于被告送子弹包裹的行为不仅威胁受害者性命,甚至引起受害者恐惧,须判处被告以示惩戒的刑罚。
无论如何,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利斯向法庭求情时说,其当事人已经觉悟和答应不再重犯,希望获得法庭的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