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震惊全国的丹绒士拔新村“杀祖孙4人再烧屋案”,聋哑被告今日再过堂,但基于主控方仍未提呈化验及验尸报告予辩方,因此案件定于4月25日过堂。
被告江昌兴今早被带往直落拿督地庭过堂,其代表律师林进发向推事莫哈末依萨指,截至目前,辩方都还未获得主控方提呈化验及验尸报告,因此案件无法进入下一步程序。
他说,推事已指示主控方,尽快在4月之前向辩方提呈相关报告,以便案件可以尽快进入司法程序。
此外,由于被告当天所驾驶的轿车,不属于被告,而是属于其友人,因此林进发今日也要求警方归还该辆轿车。
他说,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及第324条文(以武器致伤)下,警方只能调查,并无权扣押该辆轿车。
“被告现今的精神状态非常不好,经常处于呆滞状态,对周遭事物完全不懂的情况,因此我将继续向推事提出申请,让被告进行精神评估。”
他说,由于现场没有手语翻译员,所以他今日也无法向推事提出这项申请。
“这是一宗严重的案件,法庭应在每一次过堂及审讯,都安排手语翻译员在场,确保被告了解内容,才能保障被告的权益。”
根据控状,江昌兴被控于2017年12月13日清晨4时许至5时许,在丹绒士拔海边路门牌第72号的住宅单位内,谋杀谢地南(73岁)、林爱惜(68岁)、谢增希(10岁)及谢源彬,而面对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共4项控状,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唯一刑罚是强制性死刑。
另一方面,死者的家属包括年迈死者的妹妹及妹夫、侄儿等,今早均有到推事庭跟进案件进展。
死者谢地南妹夫陈耀龙说,在事件中成功逃生的男童,目前被安置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受到家人保护。
“目睹事件过后,他心中难免留下阴影,但目前他已如常上学,感谢社会人士的关心。”
他指出,家人的生活如今已回归平稳,不过仍需要时间淡化伤痛。
他说,被告家人至今不曾与他们联系,一切交由法律制裁,以还4名死者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