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 为赚取额外收入而将银行户头“租借”给诈骗集团使用,结果44人被捕,其中以家庭主妇居多!
“这些‘钱骡’(Money Mule)一般是将银行户头借给诈骗集团使用,他们通过与集团的合作,赚取一笔客观的佣金;但也有者是在不知情之下,被盗用银行户头。”
警方查悉,“钱骡”主要是以家庭主妇居多,但其层面之广也包括学生及社会人士等。
全国商业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阿玛星透露,警方主要是针对那些被投报3至5次以上的银行户头,展开调查工作,并于本月1日至5日期间,在全国各地展开“钱骡”突击行动,成功逮捕44名男女,涉及的损失额高达1729万零277令吉。
他说,44名落网钱骡分别涉及澳门骗局、非洲骗局和电子金融骗局等网络罪案,他们年龄介于21岁至57岁之间。
“44名嫌犯分别为27女17男,当中巫裔达28人、华裔15人和其他种族1人;随著这些钱骡落网后,警方也宣布侦破319宗案件。”
阿玛星指出,网络罪案一般和钱骡无法脱离关系,警方在2016年发现共有973个户头涉及网络罪案,因此开了1033个调查档案,至于去年则有1072个户头涉案,警方也开了1247个调查档案。
阿玛星借此机会呼吁民众小心提防户头被诈骗集团盗用,民众也可以通过警方专设的网站http://ccid.rmp.gov.my/semakmule,以检查自身户头是否安全。
另一方面,阿玛星透露,网络罪案占了商业罪案总和的40至50%,是商业罪案里最为普遍可见的干案手法。2016年,警方就接获了1万2766宗投报(占39%),去年则接获了1万3714宗投报(占有44.7%)。
同时,大部分骗局的幕后操手皆以外籍人士为多。
“2016年里所涉及的损失数额共2亿3600万令吉,去年则涉及2亿6600万令吉,而在今年首三个月,涉及的损失数额就已高达6000万令吉。”
无论如何,警方将继续侦查更多钱骡的下落,目前是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将这批嫌犯延扣3至4日,以协助警方进行深入调查工作。
面书设群组 高价租借户头
诈骗集团成员通过面子书设立群组,以高价广招民众租借银行户头,并豪言称可获得丰厚佣金,且绝无风险!
不法分子大多是以“每个月躺著等钱上门”或者“丰厚的额外收入”等字眼,来吸引民众租借其银行户头或银行卡,并开价每个月可获得300至600令吉的佣金。
据了解,一些诈骗集团成员只要租借短期银行户头,一些则是以长期合作为主。通常,短期租借能获得约300令吉的“租金”,至于长期合作的价码则更高。
但不管是短期还是长期,两者都会承诺此交易绝无风险,甚至声称不会利用出租者的户头进行违法行为。
许多网友也因此心动,纷纷在贴文留言询问详情,以为能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轻松赚取额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