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行动党丹绒国会议员黄伟益2年前因专栏涉及煽动成分被控上庭获判无罪释放,控方较后入禀高庭上诉。案件原本定于今日开始审讯,但鉴于控辩双方仍需时间准备文件,案展6月28日审讯。
黄伟益2年前因在《光华日报》所撰写的一篇文章《烈火莫熄再响起?》被控煽动,因表面证据不足,获地庭判决当场无罪释放,答辩人也无需出庭自辨。无论如何,控方较后就该结果上诉高庭,原定今日首日审讯。
不过,黄伟益的代表律师雷尔今日指出,答辩方并没有收到上诉书,因此他在现场要求上诉书副本,主控官林家仪也反映,原本该案件定在1月30日审讯,但因庭警沟通与技术问题无法顺利将通知信交至黄伟益手上。
司法专员拿督沙里尔基于双方需要时间做准备,定在3月28日双方提交书面呈辞、4月25日双方书面答复,并将案件展延至6月28日审讯。
黄伟益被控于2015年2月10日在《光华日报》撰写及刊登一篇题名为《烈火莫熄再响起?》的专栏,文中共有5段句子内容具煽动性,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下第4(1)(c)中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被控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