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2日讯)27名“24党”成员被控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案,律师周一向槟城高庭提出申请,希望法庭能让被告保外候审,让他们回家过年,目前案展2月2日过堂。
在被告律师提出申请后,法庭安排2月2日听审有关律师的申请,也定于3月21日最后一次过堂。此案早前已定于5月2日至5月15日展开审讯。
27名被指是槟城“24党”成员的华裔男子,因被控SOSMA案,至今都不获保外候审。
其中22人是于去年2月被控,包括一名拿督斯里级男子。另5人是于去年5月被控,包括一名被指拥有拿督勋衔的男子。
首个案件显示,22被告为拿督斯里黄长城(55岁)、杨俊鸿(45岁)、杨俊兴(37岁)、郑瑞金(31岁)、马惠祥(44岁)、余进福(44岁)、程益峰(34岁)、马志成(46岁)、杨家满(26岁)、吴俊贤(36岁)、吴亚梅(45岁)、丁国豪(27岁)、林良发(27岁)、朱家兴(32岁)、宋伟宏(33岁)、张锺耀(36岁)、李秋宏(40岁)、陈书庆(36岁)、郑汉明(38岁)、董顺宝(24岁)、张金耀(24岁)及丁国伦(29岁)。(以上人名皆译音)
控状指他们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27日或29日期间,在槟城被指是“24党”的党员之一,触犯刑事法典130v(1)条文(被认定为有组织性犯罪集团成员)。
另一案件的5名被告,即拿督高添华(38岁)、林文辉(40岁)、卓家伦(26岁)、陈益恒(22岁)及陈振益(31岁),被控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6日期间,在槟城被指是“24党”党员之一,触犯刑事法典130v(1)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至少5年或最高20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