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5日讯)务边拉湾古打新村一间家庭式虾饼制作与包装厂,被发现在未获得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或霹雳州伊斯兰宗教局(JAINP)的准证下,擅自于包装印上清真标签,结果遭取缔兼充公总额为1786令吉的虾饼。
霹雳贸消局事后更扣留一名58岁的华裔东主,及援引2011年商业事务法令展开调查。据悉,该名东主在当经营虾饼厂约有2年,并从印尼入口原料生产兼包装,再销售到打巴至丹绒马林的大道休息站。
霹雳贸消局副局长三苏周五召开记者者说,当局是接获公众投报后,展开一周的调查,最终在掌握足够证据下,周四(4日)上午联同霹雳伊斯兰宗教局拉队展开取缔,并充公了396包虾饼、原料及1600个包装袋。
他说,东主以每包2令吉的售价将虾饼批发予商家,市场零售价为一包3令吉50仙。当局目前正在调查有关产品是否还分销至州内其他地方。
当局也在调查东主是否为初犯。
他指出,在上述法令下,触犯相同法令第8(A)和(B)条文的公司,一旦被定罪可判罚款不超过20万令吉,第二条或接下来的罪状可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
“至于触犯相同法令的个人,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第二条或接下来的罪状可被罚款不超过2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