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5名男子包括2名军人涉及于去年在桌球中心杀死一名男子,周三被高庭判处死刑。
高庭司法委员会拿督莫哈末沙里夫表示,辩方未能针对控罪提出合理疑点,故判处5名被告绞刑。
5名被告,军人莫哈末海鲁(35岁)和罗兰斯玛星(33岁)、保安人员M.优格斯瓦兰(24岁)、员工再迪再纳(32岁)和金店主管张凯荣(译音)(33岁)被控于2016年5月1日晚上8时30分至11时,在冼都一家桌球中心,致死一名失业巫裔男子莫哈末尤索(26岁)。
法官表示,案情显示,第2被告至第5被告确实用力及狠狠地对死者拳打脚踢,而首名被告当时也在案发现场,蓄意放任相关举动发生,且死者受伤的程度足以致死。
“他们之后将死者带上车,留下死者的妻子独自一人呆在桌球中心外。”
法官谴责,被告完全将法律操控在股掌之间,不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