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1日讯)5名年龄介于20岁至43岁的华裔男子被控在娱乐中心K房内贩毒,罪成唯一刑罚是强制绞死。
5名被告是李耀健(43岁,已婚,自雇人士)、黄伟国(23岁,单身,自雇人士)、林永俊(20岁,单身,自雇人士)、叶春祥(42岁,已婚,合约员工)及赵坚胜(25岁,单身,店员)(人名皆译音)。他们分别来自槟岛、北海、大山脚及吉打鲁乃。
他们今天在警员押送下,抵达大山脚推事庭进行面控程序。
根据控状,5名被告于12月4日凌晨1时许,在北赖再也一间娱乐中心,门号711的K房内涉嫌贩毒。现场被搜获614克的亚甲二氧甲基苯丙胺(MDMA,俗称摇头丸),因而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定罪,罪成唯一刑罚是强制绞死。
5名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陪同下,进行面控。当通译员以马来文宣读控状时,其中一名被告摇头表示不明白,随后由华裔通译员以福建话及华语宣读控状。
5人聆听后皆逐一点头表示明白内容。期间,5名被告神情镇定,他们的家属也有到法庭,了解案件进展。
鉴于化验报告尚未出炉,推事嘉玛丽雅择定案件展延明年2月1日过堂。5名被告继续被警方扣捕。此案主控官为卡玛丽查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