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8日讯) 移民局官员知法犯法,过去3个月来多次到一名孟加拉籍业者经营的杂货店“抢烟”及“抢钱”,昨日更到业者的店内,对业者拳打脚踢。事主不堪被勒索及殴打,愤而报警捉人。
据了解,29岁嫌犯曾于今年9月2日偕同一名巫裔友人,到47岁孟加拉籍事主开设的杂货店。他们一踏入事主的店面,即拉起店铺大门,并取走店内的3包香烟,也强抢店主700令吉的“辛苦钱”后,与友人离去。
之后,嫌犯也曾多次到事主的杂货店“抢烟”。
12月7日中午2时左右,嫌犯偕同2名巫裔男性友人来到杂货店,向事主出示移民局官员证件后,直接拉事主往店内去。
期间,嫌犯怒骂事主“没教养”后,就对事主拳打脚踢。
由于多次被嫌犯“抢烟”及抢走700令吉,还被对方拳打脚踢,事主忍无可忍下,昨日到柑仔园警局投报。
嫌犯在当天遭警方逮捕,并向警方承认近3个月内,偕同两名友人多次到事主的杂货店,索取香烟及金钱。
东北县警区主任安华奥玛证实此案。他指出,嫌犯在2014年3月13日至2016年2月15日间,是监狱狱卒,并在2016年2月15日转职为移民局官员。警方已针对此事,通知嫌犯的直属上司。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抢劫)调查此案,嫌犯已被带到法庭,申请延长扣留6天,至12月13日。
根据记录,嫌犯曾因藏有哥冬水,留下案底。
至于47岁外籍事主,在槟城定居了25年,5年前与本地女子结婚,已在柑仔园路旁经营杂货店约5年。事主的头部、颈项及左膝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