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讯)因指责联邦法院判词涉嫌抄袭而面对藐视法庭罪名的著名律师拿督V.K林甘,今日在联邦法院被判坐牢6个月。
由拿督阿布沙玛诺丁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今日一致裁定律师V.K林甘藐视法庭,因此被判处坐牢6个月。
V.K林甘今日没有现身联邦法院,而法官阿布沙玛在裁决时表示,法院会发出拘押令,以便立刻执行刑罚。
此案的4名承审法院包括拿督兰利阿里、拿督阿扎哈、拿督巴利亚尤索夫及拿督陈国华。
较早前,V.K林甘申请6名联邦法院法官退出此案的审讯,以免偏颇,这6名法官是拿督苏里亚迪、阿布沙玛、兰利阿里、阿扎哈、巴利亚尤索夫及陈国华,其中苏里亚迪已退休。
此案是关系到建裕珍厂前董事经理拿督施朝全等人于2009年入禀高庭以阻止冠旺的收购,但他们在高庭败诉,后来上诉庭则推翻高庭的判决,不过联邦法院在2012年1月5日作出对清盘师有利的判决。而V.K林甘便是施朝全等23人的代表律师。
联邦法院允许建裕的清盘师吴金德及黄文志的上诉,批准他们以2亿4112万令吉价格将建裕控股所持有建裕珍厂的32.9%股权脱售给冠旺。
不满判决的施朝全等人于是于2月13日入禀联邦法院,要求联邦法院检讨法院本身的上述判决及重新聆审此上诉案。
他们在支持有关检讨申请的宣誓书中指称,联邦法院今年1月5日的书面判词中,在没有列明任何资料归因的情况下,大幅度的“抄袭”清盘师提呈法院的书面陈词内容。
他们在申请书中宣称,联邦法院在长达47页的书面判词中,第5至第56段内容皆复制2名清盘师的书面陈词。
清盘师吴金德与黄文志较后于2012年3月1日基于林甘、施朝全等人指控法官判词涉及“抄袭”是一项非常严重的指责而入禀联邦法院,单方面向法院申请宣判林甘和施朝全等人藐视法庭,并于4月3日取得法院所发出的准令,以聆审这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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