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3名企图在“精酿啤酒节”发动袭击的恐怖分子,明早将被押解至哥打峇鲁高庭面对6项指控!
全国政治部反恐组主任拿督阿育甘表示,这3名恐怖分子一共抵触6项法律。第一项为刑事法典第130F(a)条文,为恐怖分子提控制作爆炸物的培训。第二项为刑事法典第130FA(a)条文,接获和志愿参与恐怖分子所策划的培训。
第三项为刑事法典第130FB(1)(a)条文,进入恐怖分子培训地。第四项为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收藏具有恐怖主义物品。第五项为刑事法典第130JB(1)(b)拥有关于恐怖主义图像或短片。最后一项为1971年军火法令(重型)第8条文。
另一方面,阿育甘也指出,这是我国首宗援引刑事法典第130F条文,将恐怖分子控上法庭。
根据报导,3名大马IS分子是在10月10日于吉兰丹某马来餐馆遭武吉安曼政治部反恐组警官逮捕。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弗兹较后也召开特别记者会,证实被捕的3名大马IS分子,企图在“精酿啤酒节”(Better Beer 2017)发动炸弹袭击。
弗兹指,警方也在逮捕行动中起获至少3枚简易爆炸装置(IED)炸弹、爆竹、引管以及爆炸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