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6日讯)2名任职于娱乐中心的保安员,因涉嫌于去年假冒拿督并诈财逾80万令吉,而在今日于地庭面控。
根据控状,首名被告为现年39岁的莫哈末诺西哈曼,其因涉嫌在2016年5月27至同年的7月18日期间,经由其为位于斯里白沙罗区大众银行的银行户头,收取46万令吉。
第二名被告为30岁的莫哈末法兹林,而其涉嫌在2016年5月17日至同年的9月20日之间,经由其位于蒲种金銮镇区的大马银行户头,收取34万令吉。
2名被告因从非法活动取得不义之财,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罪成者将被判处最高15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其所获得非法款额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审理法官阿兹万尼达此后因莫哈末诺西哈曼未有代表律师,而推迟其保释申请,并获准莫哈末法兹林以2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此外,法庭亦勒令莫哈末法兹林呈上其护照,并择定12月12日再审。此案副检察司为哈斯林。
据了解,2名被告是在2016年期间,冒充拿督向一名律师兜售拿督头衔,惟后者在分批缴付逾80万令吉后,2名被告却与其断绝联络。
受害律师在此后向警方进行投报,而警方亦展开调查行动,并在本月25日将2人逮捕归案。